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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关于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4 浏览量:
                                                  湖 北 工 业 大 学关于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湖工大党字〔2017〕24号),经校领导同意,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于12月4日启动,现将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考核组具体实施。

考核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从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目标考核评委库中抽取组成。

二、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如下:

考核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考核人员培训→考核评分→评分情况反馈与沟通→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评分情况→评分情况公示→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良好”及以下等级、评定“优秀”等级、审定奖惩方案。

(一)考核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考核材料准备

各单位(部门)根据目标考核要求梳理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支撑材料。

2.考核材料提交

(1)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准备电子档支撑材料:

①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

②贡献指标完成情况表;

③综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表;

④“突出贡献奖”“重大突破奖”申请表及清单;

提交材料要求:

A.教学单位向目标办提交以上各材料的电子档和5份签字盖章纸质档;向职能部门提交电子档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档。

B.以上各材料的纸质档按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科技与产业→学生管理与服务→国际化发展→综合管理→奖项申请表及清单的顺序排列成份。

C.“突出贡献奖”和“重大突破奖”由职能部门牵头申请,若是教学单位独立完成的可单独申请,不重复申请。

D.教学单位按要求准备电子档支撑材料,存放于本单位,在考核组和职能部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备查。

 

(2)机关部门、校属单位

机关部门、校属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

②“突出贡献奖”“重大突破奖”申请表及清单;

③支撑材料。

提交材料要求:

A.各单位(部门)向目标办提交8份①②的签字盖章纸质档;支撑材料只提交电子档。

B.各单位(部门)提交的纸质档按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奖项申请清单、奖项申请表的顺序排列成份。

C.各单位(部门)申请奖项时,请与协同单位做好奖项、权重等方面的沟通,由牵头单位负责填写奖项申请表,在协同单位(部门)栏中备注协同单位(部门)及参与权重,不重复申请。

D.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农机院除向目标办提交①②所列材料外,还需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1份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纸质档、电子档,支撑材料无需向职能部门提交,只供备查。非职能部门考核的部分需向目标办提供支撑材料电子档。

(3)人事处

人事处2018年1月5日前向目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名单、离退休人员名单、内退人员名单(电子档及1份签字盖章纸质档)。

(4)审计处

审计处2018年1月3日前提交对有经济目标的单位(部门)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的审核结果(电子档及1份签字盖章纸质档)。

3.  填表及准备支撑材料要求

(1)
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要逐条简要填写,如下图:

(2)支撑材料电子档按任务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建立清晰的文件夹,各项材料编号与目标内容和评分点编号一致,方便评委调阅。能说明问题即可,不需繁杂。如下图:


(3)各单位(部门)在填写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时,目标任务要与年初签字盖章的目标任务书保持一致,禁止修改内容及分值,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单位(部门)评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提交的支撑材料必须真实、简洁,有文件的提供文件证明,无文件的提供其他能证明的代表材料,避免材料简单堆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单位(部门)评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人员培训

考核前召集考核人员集中培训,讲解考核方案、考核安排、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考核评分

考核评分分为4部分,由不同的部门组织开展。

第一:考核组评分工作。考核组对各单位(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贡献指标”(教学单位)进行评分;对“重大突破目标”、“奖项申请”进行评审。

第二:机关部门、校属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评分工作。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工会、发展规划处对机关部门、校属单位1组“综合管理目标”进行评分。

第三: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评分工作。财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档案馆、合作发展处对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进行评分。

第四:“约束工作目标”评审工作。纪委监察处对各单位(部门)“约束工作目标”进行评审。

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组评分工作

第一:考核组组长对该组考核过程与结果负全责。统筹工作进程与分工,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评委分头审核材料和初评评分。评委审核材料,并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湖工大党字〔2017〕24号)、目标任务书所列评分细则及支撑材料对被考核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分;

第三:考核组集中评分。由评委按分工,分别向考核组汇报材料审核情况,提出评分建议,考核组集体评议评分。

第四:考核组向目标办提交以下表格:各单位(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教学单位综合管理评分表及汇总表、奖项评审结果汇总表、《工作改进建议书》。

特别说明:

校属单位Ⅱ组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农机院“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职能部门打分、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并提交目标办后转考核组使用。

2.综合管理目标评分工作

第一: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工会和发展规划处根据考核方案、评分细则对机关部门和校属I类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进行评分,分别向目标办提交评分结果。

第二:财务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档案馆、合作发展处根据考核方案、评分细则和支撑材料审核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向教学单位考核组提交综合管理目标评分表及汇总表、《工作改进建议书》。

3.约束工作目标评审工作

纪委监察处对各单位(部门)“约束工作目标”进行评审,向目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评审结果材料。

4.材料补充

评委在审核材料和评分的过程中,对材料有任何疑问的,可随时联系被考核单位(部门)补充相关材料。

(四)评分情况反馈与沟通

各考核组将评分情况反馈到被考核单位(部门),并就有异议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沟通,形成双方较为认同的结果。

(五)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评分结果

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评分结果,并研究各考核组提交的需要研究的问题,根据审核评分结果对各单位(部门)进行“良好”及以下等次的评议。

(六)考核情况公示

目标管理办公室在校园网对各单位(部门)“良好”及以下考核等次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对考核材料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书面报告,学校纪委监察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七)校党委常委会评定“优秀”等次,审定“良好”及以下等次,审定奖惩方案。

三、考核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工作。认真学习考核文件,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统计数据、整理支撑材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2.把握时间节点。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要克服困难,把握好工作节奏,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来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每个环节顺利进行。

3.严肃考核纪律。各单位(部门)和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四、考核日程安排

目标考核工作2017年12月4日启动,2018年1月15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4。

特此通知。

 

附件:1.考核组组成情况

2.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表

3.教学单位贡献指标完成情况表

4.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表

5.奖项申请表

6.奖项申请清单

7.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8.教学单位贡献指标评分表

9.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

10.主要工作目标评分汇总表(机关部门、校属单位)

11.主要工作目标评分汇总表(教学单位)

12.教学单位综合管理目标评分汇总表

13.奖项评审意见汇总表

14.考核日程安排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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