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拟订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校目标管理办公室于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拟订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湖工大规〔2017〕8 号),对各单位(部门)拟订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
鉴于该项工作关系到2015-2018年任期目标的考核以及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依照《关于拟订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湖工大规〔2017〕8 号)要求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校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