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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春季学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3 浏览量:
 

 

湖 北 工 业 大学

关于做好迎接2018年春季学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2018年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校开展春季学期督查工作。为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开学重点督查

春季开学至3月8日前,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含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下同)春季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督查各高校春季开学工作是否做到“五个到位”,即工作谋划布局是否到位、师生到岗入学是否到位、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到位、教学保障条件是否到位、学生资助工作是否到位。

2、学期常态督查

常态督查贯穿整个春季学期,突出学期中(五一节前后)、学期末(6月底至暑假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点督查内容的基础上,常态督查还包括高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情况、规范收费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常态督查方式上坚持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平时每月开展暗访督查。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单位(部门)自查(3月5日-3月6日)

请各单位(部门)对照附件1的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反映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书面自查报告(含电子及纸质文档)请于3月6日上午11:00前送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楼B406室,联系人:周雯,电话:750092)。

(二)省督察组专项检查与暗访

请各单位(部门)通知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准备,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和高校暗访组,随机、随时对全省高校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和暗访。督察方式有两种:

1.督查暗访(整个学期)。督查组进校督查按照“三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一线,直查问题)的要求开展督查和暗访。

2.督导抽查(3月12日-3月23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国家教育督导组将于3月12日-23日对各省各学校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届时将抽取部分高校作为督导检查对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秋季学期督查结果将作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学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考核、招生计划安排、教育资源分配和各类教育科研项目评审立项、推荐评先表彰及综合治理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对待,自查整改。

2.积极配合。请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配合,督查组和暗访组到校督查时,做好支持配合及引导工作。对督查组、暗访组提出的检查区域要求,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脱。

 

附件1: 湖北省高等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项目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18年3月5日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2018年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校开展春季学期督查工作。为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开学重点督查

春季开学至3月8日前,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含高等教育非学历机构,下同)春季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1),督查各高校春季开学工作是否做到“五个到位”,即工作谋划布局是否到位、师生到岗入学是否到位、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到位、教学保障条件是否到位、学生资助工作是否到位。

2、学期常态督查

常态督查贯穿整个春季学期,突出学期中(五一节前后)、学期末(6月底至暑假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点督查内容的基础上,常态督查还包括高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情况、规范收费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常态督查方式上坚持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平时每月开展暗访督查。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单位(部门)自查(3月5日-3月6日)

请各单位(部门)对照附件1的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反映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书面自查报告(含电子及纸质文档)请于3月6日上午11:00前送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楼B406室,联系人:周雯,电话:750092)。

(二)省督察组专项检查与暗访

请各单位(部门)通知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准备,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和高校暗访组,随机、随时对全省高校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和暗访。督察方式有两种:

1.督查暗访(整个学期)。督查组进校督查按照“三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一线,直查问题)的要求开展督查和暗访。

2.督导抽查(3月12日-3月23日)。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国家教育督导组将于3月12日-23日对各省各学校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届时将抽取部分高校作为督导检查对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秋季学期督查结果将作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学校全面履职尽责工作考核、招生计划安排、教育资源分配和各类教育科研项目评审立项、推荐评先表彰及综合治理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对待,自查整改。

2.积极配合。请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配合,督查组和暗访组到校督查时,做好支持配合及引导工作。对督查组、暗访组提出的检查区域要求,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脱。

 

附件1: 湖北省高等学校春季开学重点督查和学期常态督查项目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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