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北工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湖工大党〔2016〕36号)及专项子规划,请各学院抓紧修改完善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学科建设、本科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发展、信息化等专项子规划将于近日印发,请各学院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衔接,依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及专项子规划再次修改完善本单位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发展目标落实到位。
2.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应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严格按照编制工作方案完成所有规程。
3.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抽调专班依
次到各学院审核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修订完成后,在本单位印发,并报校发展规划处备案。
特此通知。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