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学校“十三五”专项子规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工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湖工大党[2016]36号),按照2016年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主要精神和2016年9月学校专项子规划评审会建议,请有关单位(部门)抓紧完善专项子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子规划应加强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衔接,促进学校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要加强形式研判和工作统筹,科学合理的将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分解到各单位。
2、专项子规划应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学校各方面尤其是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意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引领学院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3、《湖北工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专项子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将作为学校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书制定主要依据。
4、各有关单位(部门)应于2016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专项子规划修订工作,并同步准备汇报材料;发展规划处将根据学校工作日程安排统一组织提交学校常委会审定。
特此通知!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