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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2-12-26 浏览量:

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下面简称考核办法)(湖工大 [2012]15号),对照2012年度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书,对各单位(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机构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考核工作组,具体如下:

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1个)。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人事处、学科办、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工部、招就处、团委等)负责人参与组成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对教学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组配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目标办及各教学单位协调考核相关工作。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见附件1。

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3个)。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参与,根据被考核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成立三个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对机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考核组配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目标办及各教学单位协调考核相关工作。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见附件2。

独立核算单位考核组(1个)。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独立核算单位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对独立核算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组配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目标办及各教学单位协调考核相关工作。独立核算单位考核组组成建议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与要求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包括考核资料收集、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确定等级与奖惩三个阶段:

(一)资料收集

1.考核资料收集的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资料内容

各教学单位的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完成状态数据、自评报告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支撑材料。状态数据包括基础目标完成状况数据、超目标任务完成状况数据及贡献指标完成状况数据三类,在数据统计时,还要注意统计多单位协同完成目标的分解数据。(具体分解按《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湖工大〔2012〕15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

各机关部门、独立核算单位的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目标管理自评报告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支撑材料。

各教学单位目标完成状况数据收集过程中,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数据请提前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数据经核实部门和上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目标办。提交数据时一并提交电子版,以便公示使用。各单位(部门)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量化指标的目标任务,须撰写完成情况,以供核实;对定性指标的工作目标,须介绍工作进展和成效;对于未完成的目标或因政策变化无法完成的目标应简要说明理由)改进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我评分等内容。(教学单位数据统计表、各单位(部门)自我评分表由目标办统一提供)

3、资料公示。目标办收齐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完成状况数据及自评报告后,在校园网内部网统一进行集中公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校目标办反映。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教学单位的考核

教学单位的考核分为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单项考核时,首先由各教学单位按照经审核返还的数据进行自评,然后由教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组与各教学单位依据自评情况“一对一”召开沟通对话会,审核确定各教学单位单项考核得分。依据单项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计算出教学单位综合考核得分。考核结果由组长签字后交目标办汇总。

2、机关部门的考核

机关部门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目标办组织协调,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组根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书、自评报告和支撑资料进行考核,同时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目标考核小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陈述和答疑(陈述5分钟,答疑5分钟)。目标考核小组成员在进行讨论后,根据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及质量给被考核单位打分。考核结果由组长签字后交目标办。

3、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考核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考核由学校统一安排,目标办组织协调,独立核算单位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前,校审计处要对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向目标办提交经济目标审核报告。根据目标任务书和审计处的经济目标审核报告,由考核组具体对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和程序与机关部门相同。

4、机关部门特色创新目标的认定

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机关部门中开展特色创新工作的,由部门向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申报,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后,加入该部门综合考核总分。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申请、支撑材料、申报加分分值(10分以内)。机关部门特色创新目标申请表见附件3。

5、关于一票否决指标的认定

校纪委、保卫处、校医院等分别对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指标进行认定。出现一票否决指标的单位,取消该单位综合考核“优秀”资格。

(三)确定等级与奖惩

1、特别贡献奖的认定。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可向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申报特别贡献奖。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申请、支撑材料、申报奖励资金额度(5—20万)。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部门进行申报,并拟定好申报奖励资金的分配比例,由目标办汇总后统一提交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特别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4)

2、目标考核结果的认定。目标办根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提出各单位拟评考核等级和相应的奖惩方案,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目标考核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

3、目标考核结果的兑现。根据党委常委会审定结果,发文公布目标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优秀单位发文表彰。人事处、财务处依照考核办法的有关条款兑现奖惩。

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以《2012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5)为准。

四、考核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目标考核工作,要组织人员和力量,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总结本年度工作,实事求是地统计目标管理实施情况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数据统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学习考核文件,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自评报告撰写要符合要求,言简意赅,数据准确。

2、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部门)要克服困难,把握好工作节奏,严格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来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别要注意把握各类考核资料的提交时间,未按时提交的,不再接受补交,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相关单位和人员自行负责。

3、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各考核单位和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考核过程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报请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附加说明

1、对轻工学部的考核工作,将依据生物工程学院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目标任务书来进行考核。

2、体育课部2012年目标考核暂按机关部门进行考核。

3因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暂未签订目标任务书,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附件:

1、教学单位及独立核算单位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Up/day_121226/201212261016444146.doc

2、机关部门考核工作组组成情况点击打开链接

3、机关部门特色创新目标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4、特别贡献奖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5、2012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工作日程安排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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