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校党委工作安排,3月22-4月15日,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宋小春带队去部分学院进行了“十四五”规划调研。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现结合调研情况,就学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进一步分析学院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摸清家底,找到差距,找准问题。
2.进一步对接学校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凝练学科方向,突出亮点和特色,在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等资源配置上聚焦发展重点。
3.进一步对接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分解细化学院的具体目标,实施教育教学工程项目和各类改革,细化实施措施,精准发力,加强实施保障。
4.规划文本格式体例可以参照湖工大规〔2021〕3号附件中的学院规划建议框架,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工作,自行安排,要求文字精炼,条理清晰,简洁流畅,表述规范。
二、学院规划审批发文程序:
1.进一步征求学院基层、教师代表和各类专家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论证,反复修改,并经学院教代会审核通过。
2.学院教代会通过后,学院以请示、报告形式将规划文本报学校办公室,呈报校领导审批。
3.学校领导审批后,各学院以本学院名义发文公布。
三、时间要求:
1.各学院呈报校领导审批时间截止到5月15日前。
2.学院发文公布时间截止到5月30日前。
3.学院规划正式发文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请于6月10日前送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4.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13476185963,59750092。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