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二搂会议室召开了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重点研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评分细则,校长刘德富出席会议,副校长钟毓宁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目标管理办公室介绍了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起草过程,着重解读了考核办法及其细则的制定原则、考核内容、评分方法、结果认定、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同时,对目标考核办法及其细则制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也进行了说明,提交领导小组讨论。
人事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团委、招就处等部门结合各自部门实际,重点就各教学单位单项考核评分细则的观测点设定、计分方式、分值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对考核办法及其细则也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刘德富对目标考核办法及其细则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并就目标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目标考核主要是针对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是结果而非过程与状态。他要求,要将目标管理考核与单位领导班子、职工个人考核统筹考虑,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和激励功能。他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在目标办提供的参考文稿基础上细化和完善考核细则,尽快出台正式文件。
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钟毓宁对会议进行总结,他指出,目标管理是今年学校管理体制一项重大改革,要采用超常规的办法和措施来推进这项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是否能够发挥在学校“改革创新、发展提升”过程中的作用,科学的考核办法是保证,因此,各职能部门会后要充分吸收本次会议的讨论意见,按照刘德富校长的指示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