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为及时、准确完成2022/2023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调查,全面掌握学校事业发展概况,现开展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事业统计是实现教育信息化、教育现代化的基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健全教育统计体系、提高教育统计质量,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二、强化责任意识。学校有责任对统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源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统计人员要根据分配的任务,学习和理解各项统计指标的概念与填报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三、切实做好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请校内各统计责任部门及统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并注重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衔接与一致。务必于10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并经部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给发展规划处。
特此通知。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