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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部分学院及科研机构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6 浏览量:
     

    关于制定部分学院及科研机构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部分教学单位及科研机构调整的意见》(湖工大党字〔2016〕15号)的文件,撤销了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轻工学部及下属学院,组建了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同时也涉及到机械工程学院相关学科的调整,请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学科办、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后勤管理处、合作发展处、档案馆、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在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制定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度目标任务书。

       请学科办、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与产业处等相关部门制定发酵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目标内容。

        特此通知。

     

                                     校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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